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怎么处理
在怀孕期间,孕妇都是会视为需要保护的对象的,本身小孩就是比较脆弱的,出现意外的话,是可能使得孕妇心理出现意外,那么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怎么处理 怀孕的时候,因为胎儿在腹中还没有出生是没有民事权利的能力的,而在我国法律中也没有关于腹中胎儿权利的保护规定,所以,在孩子出生后,双方再找其他方法解决离婚带来的关于抚养孩子的问题。孩子出生后的抚养问题就可以按照我国法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法律条文中说到,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由其中一个人进行抚养,另一个人负责孩子成长所必须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 这其中的细节,比如费用的多少,以及支付抚养费用的时间长短都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当然,如果在以后的生活中,子女向父母提出合理的要求的话,父母也应当额外支付费用,不受之前协商好的规定约束。在离婚后,不负责抚养的一方,有权利去看望关心自己的子女,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在这个时候是有义务进行协助的,不得无理拒绝请求。 怀孕期间,不管是女方提出南京侦探取证的离婚或者是因为某些原因男方提出的离婚,双方都可以协商,对是否自愿离婚以及对双方的财产分割不存在争议时,就可以带上有关证件去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首先是需要先申请,离婚协议是两人带上相关证件到一方户口的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申请,不能让别人代为办理。 相关证件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所在地的介绍信,协商好的离婚协议书,以及结婚证。下一步是审查,民政局在接收材料后,会在一个月内审查,审查的内容就是双方对于离婚这件事的态度以及是否是真实可靠的,还有就是在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方面的问题是否合适。审查通过后,就是进行登记。 满足离婚条件后,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对于审查不通过的,民政局会以书面形式将不通过的原因说明,只有领取到离婚证,夫妻双方的夫妻关系才算是解除。如果离婚后,一方没有根据离婚协议的内容履行职责的话,另一方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双方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想通过离婚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的,那么民政局可以撤销这份申请,并对申请当事人作出适当的处罚。如果申请当事人对民政局的做法不满足的,那么可以继续提出申请进行复议,甚至进行诉讼。 二、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怀孕期间离婚协议的写法和一般离婚协议书的写法差别不大,主要写清楚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安排就行。可以参考以下写法:甲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一)位于×××××××的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购买,离婚后归甲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也归甲方所有。乙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二)甲、乙双方的婚生子女×××归乙方抚养,甲方每月给×××生活、教育费××元,直至×××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三)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公司股票(价值×××),离婚后全部归乙方所有。(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清偿。(五)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 三、怀孕期间离婚怎么来办理 怀孕期间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议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哺乳期男方不能起诉,必须由女方起诉离婚。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在进行审判的时候,一般是怀孕了离婚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诉宁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