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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调查公司:离婚协议应该要怎么写

阅读数:250 时间:2023-08-14 来源:admin
离婚协议应该要怎么写 不少的人在离婚的时候会选择协议离婚,不愿意闹上法庭,通过协商的方式离婚的,双方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对离婚事宜进行约定,以此来保障个人的合法权利,以免离婚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是大部分人对于法律的了解有限,那么离婚协议应该要怎么写?下面诉宁南京婚外情调查取证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应该要怎么写  在离婚协议书中,我们除了一些基本个人概括,例如:姓名、年龄、性别、个人居住地、结婚证编号等,还应当正确书写出下列内容:  1、双方的离婚,完全是出于自愿;  2、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在离婚之后由谁抚养,谁需要支付抚养费,支付的方式;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家中的物品、现金、债权等分割情况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情况;  4、其他事宜  这也是协议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例如:住房问题,如果因为离婚,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和双方认为有必要列出的内容。  二、三种无效的离婚协议是什么  1、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因没有意思能力,不发生法律行为之效果意思的效力。法人实施行为能力南京调查公司范围以外的行为,特别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也不生效力。  2、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意思的形成自由和意思表示自由是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若在意思形成和表示过程中欠缺自由甚至完全不自由,按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则应属无效,不能依照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效力。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是行为人双方共同合谋进行的,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为目的的民事行为。  三、离婚协议一定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协议应该要怎么写等知识,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当中应当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对于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权约定等内容,同时要表明双方是出于自愿离婚,不知道怎么写有效的话,也可以请律师代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