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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外情调查:律师会见证人的规定是什么

阅读数:49 时间:2024-09-23 来源:admin
律师会见证人的规定是什么

一、侦探会见证人的规定是什么

侦探会见证人必须征得证人的同意,法定情况下,还必须经公诉、审判机关的同意。法律规定,侦探自行调查取证的,凭侦探执业证书和侦探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侦探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侦探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侦探自行调查取证的,凭侦探执业证书和侦探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二、侦探会见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

侦探会见嫌疑人的规定有侦探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辩护人的,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向看守所出具《侦探事务所介绍信》、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侦探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侦探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侦探持侦探执业证书、侦探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侦探会见在押的犯罪

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侦探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侦探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侦探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三、辩护侦探在刑事案件中有哪些权利?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侦探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侦探有权拒绝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侦探凭侦探执业证书、侦探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5、侦探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6、受委托的侦探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7、受委托的侦探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8、受委托的侦探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9、侦探可以凭侦探执业证书和侦探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10、侦探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在当代的社会,侦探事务所的侦探在会见证人的时候,是需要遵守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程序以及实质方面的要求的,还需要经过公诉、审判机关的同意。侦探会见证人的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