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收养人无继承权是什么意思
被收养者的无继承权是何含义
在法定意义上讲,领养的子女同样具有合法的继承权。在此之中,养父或养母与被其尽心抚养、教育的养子女之间的相关权益和责任的关联性将参照适用婚生父母子女间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养子女有权如同亲子一般享有继承这份权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未建立起正式的收养关系,则该养子女将无法获得此项继承权。继承权,即是继承人依法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对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进行分配的一种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被收养人在何种情况下无继承权
被收养人在被收养后,与亲生父母的法律关系解除,一般情况下对亲生父母的遗产无继承权。但如果收养关系依法解除,且在解除前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未完全断绝,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对亲生父母的遗产享有一定继承权。例如,若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收养人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等法定事由,且被收养人在解除后确实生活困难,根据法律规定,被收养人可适当分得亲生父母的遗产。总之,被收养人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收养关系的状态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
三、被收养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被收养人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能丧失继承权。一般来说,若被收养人对收养人有故意杀害等严重侵害行为的,依法丧失继承权。例如,被收养人出于故意杀害收养人的主观故意,实施了杀害行为,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其将丧失对收养人的继承权。法律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维护收养关系的稳定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对严重违反收养伦理和法律的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
在法律框架下,被合法领养的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参照婚生父母子女间的规定执行。未正式确认的领养行为,养子女无法享有继承权。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从被继承人处获得财产权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