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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婚外情调查: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

南京市婚外情调查: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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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 有的时候,是会出现不能生育的情况的,这个时候,对于家庭来说,想要小孩的话,是可以选择进行收养的,那么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二)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2020年民政局过年放假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南京侦探取证知》规定,民政局过年期间从1月24号开始放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三、收养孩子的程序该怎么走  收养孩子的程序该怎么走:首先,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包括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其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例如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再次,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送养人身份户口资料,收养人同意收养的证明等。最后,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南京市婚外情调查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以上程序均合法完成以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的相关知识,在进行小孩收养的时候,是需要达到民政局的条件的情况下再去进行申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