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公证书范本
现在有很多的人会选择在结婚之前进行财产公证,进行财产公证并不是说对对方的不信任。而是对于自己的财产对方能有一个比较清楚地认识,这样也减少了很多结婚之后的不必要的麻烦。那么离婚财产公证书范本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诉宁网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离婚财产公证书及其相关问题。 一、离婚财产公证书范本 ( )××字第××号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______________(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婚前财产协议,并在婚前财产协议上签名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协议双方的行为和协议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xx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二、因离婚而进行的财产分割公证书需要包含哪些手续 1.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及住址; 2.法院的判决书或由民事登记局登记官作出的两愿离婚的决定的证明; 3.物业登记局发出不超过3个月的物业登记证明或/和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不超过3个月的商业登记证明; 4.财政局发出不超过3个月的房屋登记册资料证明(m11格式); 5.若有银行债务者,须递交银行的声明书; 6.签署人须声明: 国籍和地址; 已解除的婚姻曾採取的财产制度; 物业的价值; 财产分割的方式(例如甲乙双方声明将甲方对某物业所有权的业权给予乙方,而乙方给予甲方现金补偿)。(提交拟本)。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南京出轨取证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财产公证书范本及其相关问题,离婚财产公证书一般没有什么要式性的东西。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离婚财产公证书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